再审期限过了6个月申诉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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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刑事诉讼,没有限制。

再审期限过了6个月申诉的规定是什么?

如果是民事或者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当事人有个申请再审的期限,如果当事人超过再审期限而想要申请再审的话,可以有一下两种途径,向法院申诉,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以上两种方法是不受再审提起期限的限制的。可以去法院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法院院长会定期召集各庭庭长对进行处理,如果案件存在判决错误情况,法院可能启动纠错程序。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敏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无论是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还是再审程序等,都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的程序内容,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相关的民事诉讼的情形的时候要保护自己的人身以及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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