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辞急工劳动法东莞 来源:法律科普站 6.26K 劳动法有没有辞急工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应当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第37条提前通知的限制。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工伤法规 辞急工 工伤赔偿 东莞 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