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法律法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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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洗錢法律法規有哪些

反洗錢法律法規有哪些?

關於反洗錢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可疑交易線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規定》

5、《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6、《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7、《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

8、《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

9、《證券公司反洗錢工作指引》

10、《證券期貨業反洗錢工作實施辦法》

二、反洗錢的基本制度

1、客戶識別制度

(1)是指反洗錢義務主體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或者與其進行交易時,應當根據真實有效地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檔案,核實和記錄其客戶的身份,並在業務關係存續期間及時更新客戶的身份資訊資料。

(2)客戶身份識別制度是防範洗錢活動的基礎性工作。借鑑有關客戶身份識別的國際標準,結合我國的實踐,反洗錢法第十六條對金融機構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的義務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同時第十七條還規定,金融機構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委託第三方識別客戶身份。為保障金融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的反洗錢義務,反洗錢法第十八條賦予了金融機構進行客戶身份識別,認為必要時,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實客戶有關身份資訊的職權。

2、報告制度

(1)非法資金流動一般具有數額巨大、交易異常等特點,因此,法律規定了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要求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對數額達到一定標準、缺乏明顯經濟和合法目的的異常交易應當及時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以作為發現和追查違法犯罪行為的線索。

(2)其中,大額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對規定金額以上的資金交易依法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可疑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懷疑或有理由懷疑某項資金屬於犯罪活動的收益或者與恐怖分子籌資有關,應當按照要求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反洗錢法第二十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要求金融機構辦理的單筆交易或在規定期限內累計交易超過規定金額或者發現可疑交易的,應當及時向反洗錢資訊中心報告,以作為發現和追查洗錢行為的線索。

3、儲存制度

(1)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儲存,是指金融機構依法採取必要措施將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資訊儲存一定期限。

(2)設立該制度的主要目的有三個:

①作為金融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和交易報告義務的記錄和證明;

②可以為掌握客戶真實身份、再現客戶資金交易過程、發現可疑交易提供依據;

③為違反犯罪活動的調查、偵查、起訴、審判提供證據。對此項制度的具體內容,反洗錢法第十九條作了明確規定。

參照國際通行規則,規定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係結束後,客戶交易資訊自交易結束後,應當至少儲存五年。

上文字站小編詳細講述了反洗錢法律法規以及它的基本制度。反洗錢法律法規除了國家出臺的基本法之外,還有金融機構、銀行、證券公司、企業等出臺的法規。反洗錢有三大基本制度,分別是客戶識別制度、報告制度和儲存制度。反洗錢活動的展開,不僅有效遏制了違法犯罪行為,還給公民的財產安全帶來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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