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虛假訴訟罪可以構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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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虛假訴訟罪可以構成嗎?

一、單位虛假訴訟罪可以構成嗎?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虛假訴訟罪的主體是包括單位的,單位通過捏造事實的方式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造成他人利益損失的,就會構成單位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七條 之一【虛假訴訟罪】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二、單位犯罪怎麼認定

1、單位故意犯罪的認定標準

認為首先應當查明單位是否屬實。對於雖經工商部門審批登記註冊的公司,如果確有證據證實實際為特定一人出資、一人從事經營管理活動,主要利益歸屬該特定個人的,以刑法上的個人論。對於單位犯罪的意志,認為應把握兩個特徵,一是犯罪意志的整體性。如果單位中的一般工作人員擅自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事後未得到領導認可或默許的,以個人犯罪論處;二是非法利益歸屬的團體性。

2、單位分支機構等能否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認為不能因為單位的分支機構或內設機構、部門沒有可供罰金的財產就不認定為單位犯罪。

3、幾種特殊物件能否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1)個人承包企業。個人承包企業能否成為刑法上的單位,應以發包單位在被承包企業中有無資產投入為標準。有資產投入的能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反之,則認定為個人犯罪。

(2)名為集體、實為個人的單位。對此應認定為個人犯罪。

(3)境外公司、企業或組織。境外公司、企業或組織能否認定為單位犯罪,關鍵在於有無確實的證據證明其存在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真實、合法的,即認定為單位犯罪。反之,認定為個人犯罪。

綜上所述,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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