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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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就盜竊行為來看,並不是所有都會構成《刑法》中規定的盜竊犯罪的,要是達不到規定的標準,那麼僅僅是按照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而要想盜竊被追究刑事責任,則需要符合規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盜竊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有哪些?具體內容請從下文中進行深入瞭解。

一、盜竊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犯罪的其他具體情節和犯罪分子的認罪態度、退贓表現等,進行全面分析,正確定罪量刑。個人盜竊公私財物雖未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但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多次扒竊作案的;

(二)以破壞性手段盜竊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嚴重的;

(三)入戶盜竊多次的;

(四)教唆未成年人盜竊的;

(五)勞改、勞教人員在勞改、勞教期間盜竊的;

(六)在緩刑、假釋考驗期限內或者管制、監外執行期間盜竊的;

(七)曾因盜竊被治安處罰3次以上或者被勞動教養2次以上,2年內又進行盜竊的;

(八)曾因盜竊被免訴、免刑後2年內,或者因盜竊受過刑罰處罰後3年內又進行盜竊的;

(九)盜竊盲、聾、啞等殘疾人、孤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的財物的;

(十)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盜竊財物不認定違犯罪的情形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但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

(一)初犯、偶犯、已滿16歲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作案情節輕微的;

(二)情節輕微並主動坦白或者積極退賠的;

(三)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的;

(四)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甚微的;

(五)盜竊未遂情節輕微的;

(六)其他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

《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之所以會對每個犯罪規定具體的立案標準,也是為了將生活中一般的違法行為,與《刑法》中的犯罪行為嚴格區分開,對盜竊行為而言,只有達到了規定數額的,才能定為盜竊罪,然後被追究刑事責任。至於盜竊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比較充分的介紹,各位不妨參考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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