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假釋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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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徇私舞弊假釋罪的最新判刑標準是什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零一條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一般是指:違法對嚴重的罪犯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被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繼續犯罪,危害社會的;違法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的;收受罪犯及其家屬的財物而違法辦理減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等等。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行為。
二、徇私舞弊假釋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刑罰執行機關的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違法報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
2、審判人員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徇私舞弊,違法裁定減刑、假釋或者違法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
3、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徇私舞弊,違法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
4、不具有報請、裁定、決定或者批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權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偽造有關材料,導致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被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
5、其他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假釋在我們國家是針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所採取的一種具體的措施,如果有人員違反法律的規定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導致不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罪犯,從而適用了假釋,將構成相關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