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鑑定費用由誰出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工傷傷殘鑑定費用由誰出

一、工傷傷殘鑑定費用由誰出?

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當然應當包括承擔工傷職工傷殘鑑定的費用,初次傷殘鑑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鑑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鑑定人的差旅費等,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鑑定的申請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鑑定費則由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提起申請時預先墊付,日後在收取工傷待遇費用時一併向保險機構或者用人單位索取。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初級鑑定有異議而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起重新鑑定申請的,同樣需要按照上述收費標準繳納鑑定費。重新鑑定的鑑定費由申請人預先墊付,如果重新鑑定的結論與初級鑑定的結論一致的,鑑定費用則由申請人負擔,重新鑑定申請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鑑定費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承擔,而不再轉嫁給用人單位;如果重新鑑定的結論與初級鑑定的結論不一致,鑑定費用則由作出初級鑑定結論的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擔。

工傷職工的傷情發生變化,可能影響傷殘級別,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申請對傷殘等級進行復查鑑定的,由申請人預先墊付鑑定費。複查結論與首次鑑定結論一致的,複查鑑定費由申請者負擔;結論不一致的,退還申請者墊付的複查鑑定費。

二、申領工傷待遇須提供材料

1、用人單位或個人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和影印件1份(驗原件,影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用人單位的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影印件1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3、醫院初次診斷證明書原件和影印件1份(驗原件,影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4、工傷治療病歷原件和影印件1份(驗原件,影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5、工傷治療的各類化驗單及檢查報告原件和影印件1份(驗原件,影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6、工傷治療費用發票原件和影印件各1份(若有刷醫保卡,還須提供《社會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結算單》影印件);

7、工傷治療的住院費用清單原件(清單上每項收費應標明其醫保類別);

8、因工負傷認定書原件和影印件1份(驗原件);

9、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原件1份;

10、因工負傷職工身份證影印件1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11、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並已經工傷認定的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影印件1份(影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如果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並已經工傷認定的提供公安部門對事故結案處理意見覆印件1份(影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12、工傷治療期間如果發生轉院治療的情況,還須在轉院前填寫《南寧市工傷職工轉診轉院申請表》。

如果不是因為工傷事故,員工沒有必要額外的支付工傷傷殘鑑定費用,這也是給員工造成的經濟損失,所以自然應該由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機構來承擔。參加了工傷保險的情況之下,鑑定費用基本上就是工傷保險機構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其他所有的費用都由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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