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搶種搶建 - 還有什麼方法能提高徵地拆遷補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一、除了搶種搶建,還有什麼方法能提高徵地拆遷補償?

除了搶種搶建,還有什麼方法能提高徵地拆遷補償?

具體提高拆遷補償方式有:

1、在拆遷之初,被拆遷人一定要關注和蒐集拆遷人和政府部門頒發的檔案。其中包括:拆遷公告,拆遷地塊的建設專案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誰是拆遷單位,農村房屋拆遷資格證書,拆遷許可證,以及兩個內部檔案(拆遷計劃、拆遷方案和銀行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證明)。其中,兩個內部檔案需要通過提請政府資訊公開或訴訟才能看到,還要關注通知甚至公開信,以及安置補償實施細則或辦法。

2、補償談判,必要時需錄音留作證據

在拆遷公告發布後,如果有拆遷公司找到被拆遷人洽談,被拆遷人要索要他們的授權委託書,讓他們出示工作證和拆遷人員的資格上崗證。因為拆遷人很有可能動用社會閒散人員恐嚇威脅被拆遷人。與拆遷辦工作人員溝通時,在必要時做錄音,“這些話可能作為將來協商談判取得重要補償的資訊線索,有些被拆遷戶沒有固定證據,很難證明對方的口頭承諾”。

3、房屋評估,報告不符實際要求重評

而在評估公司人員上門時,被拆遷人也要讓他們出示相應評估公司的資質及上崗證件,在評估報告中“與房屋實際面積,裝修情況,層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質疑,要讓評估人員詳細記載,必要時要他重新評估”。

 二、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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