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獲得合理拆遷補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4W

 近年來,因為城市化發展的需要,很多農村地區都面臨著拆遷。

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獲得合理拆遷補償?

由於拆遷的補償款非常可觀,很多朋友甚至會在心裡默默祈禱“快來拆我家”。

但是,如果拆遷真的到來了,大家家裡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符合拆遷補償的條件呢?

首我們要明確,補償是補給被拆遷的房屋所有權人的。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目前農村房屋所有權人大致分為四類。

這四類不同的所有權人情形,在拆遷過程中面臨的問題和應對措施都各不相同。

第一種情形:宅基地使用權為自己所有,並且自己也是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戶。

我們通俗地講,這種情形就是說,你們村要拆遷了,家裡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你,你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上寫著你是你們村的農民。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是完全符合拆遷補償條件的。

即使被徵收人在沒有辦理任何申請或做相應變更手續的情況下翻蓋過自家的房子,也能獲得賠償。

需要做的,只是把相應的手續補全,靜待拆遷就好。

第二種情形:宅基地使用權為自己所有,但自己已經轉成非農戶,甚至戶口已經不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

這種情形是說,你們村要拆遷了,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權是你,但是你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上已經不是你們村的農民了,而是市裡的城鎮戶口了。

在這種情況下,無論被徵收人是在遷戶口後蓋好了房子還是準備蓋房子,正常的申請建房手續都行不通了,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是合法的。

這時候被徵收人要做的是,回到村裡找村幹部協商,讓村委會出具同意蓋房的書面憑證,去找村長、書記簽字加蓋村委會章,最好還要去鄉里、縣裡的相關部門蓋章。

如果遇到徵收拆遷,把同意蓋房的憑證一拿,往往也能夠獲得補償。

第三種情形:宅基地使用權人是他人且沒有親屬關係,但自己是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戶。

這就是說,如果你們村要拆遷了,但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權不是你的而是別人的,但你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上還是你們村的農民。

要怎麼辦呢?

法律規定宅基地在本村內部是可以轉讓的,所以此時你要做的,就是去當地國土部門詢問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流程和所需材料,儘快完成宅基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

第四種情形:房屋和宅基地是買來的,宅基地使用權人是他人且沒有親屬關係,並且自己也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

這就是說,你買了李村的宅基地和房屋,但是你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上顯示你不是李村人,而宅基地使用權也不是你。

面對這種情況就要提前做好準備,在購買宅基地前跟原宅基地使用權人簽訂協議,明確說明,遇到拆遷時原宅基地使用權人不得分享拆遷補償款。

否則就很難獲得補償了。

由於各種歷史遺留原因和法律法規的不健全,我國的拆遷領域尤其是農村的拆遷實踐中,常常出現一些難以依靠幾條簡單的標準來做出判斷的複雜情形。

遇到這些情況就需要專業徵收維權律師的介入來幫助大家作出判斷,制定有針對性的維權策略,爭取公平、合理的徵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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