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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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如何認定?

一、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如何認定?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當是根據拆遷行為的內容認定,訂立房屋拆遷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的簽訂應當貫徹平等、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等原則,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利用威逼、利誘、欺詐手段達成的合同無效。同時,房屋拆遷合同應以房屋拆遷許可證批准的內容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依據,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範圍,否則無效。

二、房屋拆遷安置協議的規定是什麼?

理解這一概念,需要把握以下問題:

1、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民事合同,只涉及民事問題,如拆遷過程中如何安置被拆遷人、承租人,如何補償被拆遷人的損失等問題。而能否進行房屋拆遷則屬於行政行為,不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

2、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當事人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協議的當事人是指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涉及到租賃房拆遷的,承租人也可以成為當事人。

3、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主要條款,必須包括以下內容:(1)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

(2)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

(3)搬遷期限;

(4)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以上內容屬於強制性規範,法規原文中的用語是“應當”而不是“可以”。

4、房屋拆遷協議的簽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法律雖未明文規定採用何種形式,但由於房屋拆遷協議約定的內容複雜,且不能即時履行,因此,房屋拆遷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5、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拆遷協議必須在拆遷公告規定的期限內訂立。

6、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拆遷協議必須依法簽訂。

三、不合法的建築物拆除可以獲得補償嗎?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

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都市計畫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如何認定,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當中已經解答了。拆遷的情況之下,雙方當事人應當是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之下來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希望通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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