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第三方補充協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9.35K
宅基地第三方補充協議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補充協議中增加第三方合法嗎

要是一方未參與原協議簽訂,在補充協議中增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簽訂補充合同時都會註明與原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的內容為準之類的話,因為現在的合同是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所在只要內容合法有效,都沒有太大問題。有些非常特殊的合同特別是需要在相關部門備案的,那就不能在補充合同中隨便更改。《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