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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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是什麼?

農民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這個大家都是很明瞭的,但是許多人的腦海裡面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卻不一定很清楚,所以,本站的小編為了幫助大家理清楚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整理了下文,希望能對您理解該項權利有所幫助。

一、概念: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對宅基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雖然農村居民住房全歸私人所有,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農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因此,農村居民新建住宅應當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過鄉鎮人民政府稽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並且不得轉讓、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國家建設需要徵用土地,或者鄉村的土地利用規劃、村鎮規劃需要改變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實際使用面積過大,遠遠超過當地規定的標準,經過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報請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基本核算單位有權調劑或重新安排使用。但應對原有宅基地的建築物和樹木等給予合理賠償,不得平調。

宅基地使用權的範圍比較廣泛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佔有權。

2、使用權。

3、在宅基地空閒處修建其他建築物、設施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人在主要住宅建築外,可自行在宅基地範圍內建築其他生產或生活需要的建築和設施。

4、宅基地使用權人有在宅基地內種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權利。該種植的林木、花草、蔬菜歸使用權人所有。

5、依法附隨房屋出讓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國家保護私有房屋合法買賣,繼承、贈與等權利。因房屋和宅基地連同一體,不可分離,所以,宅基地使用權必須連同房屋一併轉移。房屋所有權的變動,必須報請縣級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

二、特徵:

(1)宅基地使用權的所屬主體特定。

特定的宅基地僅限於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享有使用權。

(2)宅基地使用權的客體是本集體所有的非農業用地。

(3)宅基地使用權的內容是依法建造、保有個人住宅、庭院而對土地的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4)宅基地使用權須經合法手續取得。

農村居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必須有完備合法的手續。城鎮居民不得購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將戶口遷入該集體經濟組織。

(5)宅基地使用權是沒有期限的,是可以進行繼承的。

(6)宅基地使用權實行嚴格的“一戶一之宅”制。

這些就是關於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的全部敘述了,總的來說,宅基地不是農民個人所有的,而是農民集體所有的,農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即佔用、使用、收益的權利,這一點很重要。如果您對此還有疑惑的話,小編建議您可以在本站的網站上諮詢線上律師,以獲得更多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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