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什麼是他項權利?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3W

一、在我國什麼是他項權?

在我國什麼是他項權利?

他項權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運輸工具等不動產和動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為設定,並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的權利。

目前我國的他項權利登記制度還不完善,人們日常生活中接觸最多的是土地和房屋的他項權利。土地他項權利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權利,主要有地役權、地上權、空中權、地下權、土地租賃權、土地借用權、耕作權、土地抵押權等。

他項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而是在土地使用權基礎上設立的。因為,我國實行房屋和土地使用權權效一致原則,任何一項不動產他項權的設立都與土地使用權相聯絡:單純土地使用權的租賃、抵押是土地使用權基礎上設定的他項權;對房屋的租賃、抵押也導致土地使用權的租賃和抵押。因此,土地使用權設立或取得登記不屬於他項權登記,他項權登記僅指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土地權利設立的登記。

二、辦理抵押登記要哪些資料?

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須提供以下要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影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原件暫存);

4、抵押擔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自受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

三、辦理抵押登記的部門是哪些?

1、以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規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裝置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企業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綜上所述,產權對於持有房產或者土地的個人來說非常關鍵,只有產權完整才能確定物的歸屬。他項權是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比如人們將土地或者房產抵押的,會涉及到抵押權人,其向對方放款,並享受抵押物的他項權利,在對方違約情況下能夠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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