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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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落戶手續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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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1、當事人準備材料

①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②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等;③雙方草擬好的協議書。

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

雙方攜帶相關材料,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提示:房產公證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不會被受理

3、公證人員核對相關資訊

公證申請被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在公證人核對完資訊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協議書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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