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買賣合同違約起訴地是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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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材料買賣合同違約起訴地是哪裡?

工程材料買賣合同違約起訴地是哪裡?

一般都是到工程所在地。無論工程尚未開工或多人承攬,只要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涉及的施工專案客觀,就必須到工程所在地起訴。工程案件由房地產案件管轄,由當地人民法院審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住房銷售合同糾紛,適用房地產糾紛。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工程合同違約如何處理?

合同違約應當先看能否繼續履行該協議。有可能繼續的應當繼續履行並採取補救措施,有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如果因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遭受的損失。在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中,應當明確違約賠償責任,不履行的一方必須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合同違約的起訴地是工程所在地,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出現違約的情況,應當先看合同是否存在繼續履行的必要,如果可以繼續履行,應當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如果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可以解除合同,按照合同的規定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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