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轉包責任主體是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6W

建設工程轉包中可能存在的責任主體主要有三,第一是發包人,其次是轉包人,最後是實際施工人。關於發包人、轉包人的認定不存在問題,這裡要介紹一下“實際施工人”。
《建工司法解釋》中的“實際施工人”是指轉包所涉及的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與轉包人對應。這個定義並不完全涵蓋,因為實踐中存在多次轉包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實際施工人”應當是實際投入資金、材料和勞力進行工程施工的企業或個人。事實上,在只存在一次轉包的情況下,前述所提到的“轉包所涉及的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也符合多次轉包中對“實際施工人”的界定。

工程轉包責任主體是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