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高溫費的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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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上海高溫費的標準是多少?

在上海高溫費的標準是多少

上海市夏季高溫津貼標準從200元/月調整為300元/月,執行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

通知要求,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對於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形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通知明確,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二、在我國工地施工員有高溫補貼嗎 ?

在我國工地施工員有高溫補貼。

(一)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裡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二)要嚴格控制高溫期間工地施工作業時間,必須輪換作業、適當增加工人在高溫工作環境下的休息時間,要減輕工人的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要合理安排夏季高溫天的施工作業時間。

1、日最高氣溫達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施工單位全天安排建築工人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積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施工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建築工人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加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建築工人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工地也必須為建築工人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當室外溫度超過35℃,如果工人必須還在室外露天作業,或者室內作業空間溫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工地應當向建築工人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而且工地還要向建築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要加強對建築工人的教育培訓,普及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職業衛生知識。施工現場應向建築工人提供清涼飲料、潔淨用水、必需的藥品以及休息場所。

建委以及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機構也會加強對施工單位落實各項防暑降溫工作措施的監督檢查,重點對施工作業時間以及防火責任落實、高溫津貼發放等情況進行檢查。市建委將對各地建設工地高溫作業場所防暑降溫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高溫費的標準這都是公開透明的,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費的這件事情上,沒有任何可以商量選擇的餘地,政府是怎麼規定的,企業就應該怎麼執行。很多企業之所以明目張膽的不發高溫補貼,是因為能領高溫補貼的這些員工,自己對此都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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