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同工同酬”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1W

同工同酬,是一個《勞動合同法》頒佈之後用人單位比較關注的概念,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的規定,是指用人單位對於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績的勞動者,應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這裡的“同工同酬”,不僅限於工資,而且包括各種利益分配,如基本工資、提成、獎金、津貼、補貼等。

如何理解“同工同酬”

勞動者之間的同工同酬需要具備一定條件。一般理解,除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相同外,還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在相同的工作崗位上付出了與別人同樣的勞動工作量;二是同樣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業績(見《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321個實際疑難問題詳解》)。但是,同工同酬是不能夠如此簡單量化的,尤其在現代一些工作崗位上,存在很複雜的分工與協作,也不可能每家用人單位都把崗位劃分做到細緻入微,一般工作內容相近的崗位都會歸為一類,但這樣的崗位上仍然會出現不同的差距。因此,同工同酬並不必然在相同的崗位工作就必須獲取同等的勞動報酬,在實際操作中這也是無法達到的。況且,必要的勞動報酬之間的差距也是促進勞動者自身發展和提高企業內部競爭機制的需要。勞動法律制度強調同工同酬,意圖在於合理分配勞動報酬,旨在杜絕嚴重不合理的分配製度,為遭受不合理待遇的勞動者提供追求平等對待的權利,而不是一條繩子拉直,所有人站在同樣水平線上的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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