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權 - 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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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權 夫妻共同財產
2024年承租權 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是什麼
離婚時公房承租權怎麼分:   處理離婚時的公房承租權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原則,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婚前取得承租權的情況。   一方在婚前已經取得該房的承租權,離婚時承租權由該方繼續享有。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   婚前一方已經取得公房的承租權的,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由於這一情況的發生只涉及雙方身份關係的變更,因此,不影響公房承租權的歸屬,即這一情況下,承租權仍歸該一方享有。   3、一方婚前借款取得承租權,婚後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   這種情況下,該房承租權仍應歸該一方享有,另一方按照婚後共同償還借款數額的一半給予另一方補償。   4、婚前一方取得承租權,婚後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承租房屋拆遷時,如果被拆遷人(即公房所有權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雖然在這種情況下,承租房屋的承租權是在婚後取得,但是這一承租權的取得是基於原有承租權的存在,所以,該房屋的承租權還是應該歸原享有承租權的一方享有。   5、妻雙方單位投資聯建或聯合購置的共有房屋的,屬夫妻共同財產。   6、一方將其在婚前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單位後,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房屋的,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其實,在現實中,還可能存在其他類似的情況。或者是這棟房屋的承租權變為了那棟房屋的承租權;或者是這棟房屋的承租權因拆遷變為貨幣;或者其他財產形態,在這些情況下,只要後一種財產形態的形成是基於原來存在的承租權,則後一形態之下的財產,無論是承租權,或者是貨幣,或者是股票,基金等,都應該歸夫妻一方享有。   7、婚前雙方均租有公房,婚後合併調換房屋的,使用權歸雙方共有。   8、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形。這是一個彈性條款,給法院以自由裁量權,當法院認為如果將公房承租權判給一方顯失公平,或有其他嚴重不妥當後果時,可以運用這一條款酌情處理。 以上就是承租權 夫妻共同財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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