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判罰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5.13K 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判罰多久《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網路服務瀆職罪】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計算機資訊 判罰 刑事處罰辯護 系統 刑事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