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威脅時寫的欠條拿不回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6W
在被威脅時寫的欠條拿不回怎麼辦?
在被威脅時寫的欠條拿不回怎麼辦?
1.如果沒有真實的債權債務發生,而是在被威脅、逼迫的情況下寫的欠條,受害人就要列舉具體的證據證明這個債務是不存在的。
2.如果被對方拿著欠條要求給錢或者被起訴至法院,受害人也可以要求對方出示真實的證據,比如借款時的銀行轉賬回單、債務發生時的在場證明人或者供貨發貨清單、工程結算驗收單據等。
3.法律依據:《民法典》規定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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