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農村宅基地審批條件60週歲以上 來源:法律科普站 8.47K 諮詢農村宅基地審批條件60週歲以上申請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農村宅基地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週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諮詢後才能確定。 農村 宅基地 審批 徵地拆遷 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