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出讓不得再申請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宅基地出讓不得再申請
不得申請宅基地的情形有哪些

1、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有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


2、一戶1子(女)有1處以上(含1處)宅基地的;


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的;


4、年齡未滿18週歲,又不具備分戶條件的;


5、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入當地的;


6、其他規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農村居民如果要修建自建房的,除了在原有的宅基地的基礎上進行修建外,都需要向當地的集體經濟組織進行宅基地申請,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每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只有進行分戶時,才能進行額外的宅基地申請,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嚴格審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