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遷安置補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4W
南京拆遷安置補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南京拆遷安置房交稅嗎

要交稅1、交易手續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2、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每套,買方承擔。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徵。賣方承擔。4、核檔費:50元每宗。5、契稅:稅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徵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徵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徵收契稅。買方承擔。6、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7、營業稅及附加: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8、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①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徵;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徵收。賣方承擔。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