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離婚協議書如何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起草離婚協議書如何寫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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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離婚如何寫離婚協議書?

你好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協議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二、決定子女的撫養問題,明確撫養費數額、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探望權的行使方式等,有可能的話建議同時約定違約責任;

  
三、區分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範圍,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四、明確夫妻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承擔;

  
五、離婚後雙方居住問題的解決方案,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六、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離婚協議書在辦理離婚登記時會經民政局備案,如事後反悔是非常困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最好諮詢下專業人士。我認為離婚協議書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於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於寬泛。比如:離婚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無異議”。由於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離婚協議書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就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則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專案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或沒有分割,應當重新依法分割。這樣最後的結果還是訴諸法院,那麼這份離婚協議書起草還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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