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專利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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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專利轉讓
職工的職務專利怎麼交易轉讓

職務發明專利,是指勞動者在工作單位因工作原因,或者藉助單位裝置發明的專利,所發明的專利權利歸屬是單位,但發明人有使用的權利。發明專利是可以轉讓的。


1、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這是專利轉讓流程關鍵一步。只有專利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取得一致的意見之後才能有效地開展之後的轉讓相關工作。在轉讓合同中,對於雙方 的利益都應該有明確的文字內容。


2、雙方準備好專利轉讓需要的相關檔案,這些檔案應該嚴格地按照規定的形式進行填寫,這樣就可以縮短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稽核檔案的時間,加快稽核的速度。


3、委託專利代理機構將相關的檔案遞交給專利局。這是專利轉讓流程中重要的一個部分。因為只有專利局稽核通過後才能讓專利轉讓具有法律依據。


4、專利轉讓流程的最終環節就是等待專利轉讓結果。當專利局審查後,會對審查結果做出通知。如果稽核通過的話,專利局一般會在2到6個月內發專利轉讓合格通知書。並且可以在國家智慧財產權 局專利庫中查詢到相關的變更結果。


非職務發明的認定標準其實特別的簡單,關鍵還是要看員工的這些發明創造是不是為了滿足用人單位的要求,用人單位在員工發明創造的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當然,員工肯定不能竊取公司的某些核心技術去完成發明創造,非職務發明人從各方面來說完全和公司沒有任何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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