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 出資比例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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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出資比例有什麼規定


《新婚姻法》的來臨,同時也引來了大家對於新婚姻法中的出資比例的一些規定的討論風潮,那麼現在小編就來給大家普及下新婚姻法 出資比例有什麼規定,以及違反了項規定會有什麼樣的相對應的法律懲罰。


1、婚姻法沒有規定財產分割按出資比例分割的問題。

2、一般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

3、《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採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般情況下會均等分割。 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另外一方有過錯,可以要求法院判決對方不分或者少分財產。

另外,要區分出那些是共同財產,哪些屬於個人財產。

一、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罰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這裡的“制裁”形式包括:訓誡、罰款或拘留等。

由上面可以看出,新婚姻法的來到讓絮叨不清楚的地方更加明白的,重點是,在進行財產分割的時候,大家一定要要區分出哪些是共同財產,哪些屬於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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