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關係怎麼解除?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一、收養關係怎麼解除?

收養關係怎麼解除?

收養關係的解除有兩種方法:

1、依當事人的協議而解除。

(1)須當事人同意。就收養方而言,須得養父母同意,就被收養方而言,養子女已成年時,經養子女同意。

(2)當事人須對財產生活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別無爭議。協議解除收養可按公證或登記程式辦理。

2、依當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1)養父母和生父母反悔 ,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查明情況,聽取被收養人的意見,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處理。

(2)養父母不盡撫養義務,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應予解除。

(3)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的惡化,再繼續共同生活對雙方均為不利,一方堅決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二、解除收養關係後養子女還有贍養義務嗎?

根據我國《收養法》第三十條規定:收養關係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除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