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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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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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繼承當中,需要具體對合法的繼承人做出區分,就包括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第二順序繼承人。通常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若其沒有喪失繼承權、放棄繼承權的話,則就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死者遺產。那麼法律中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哪些呢?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哪些

(一)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範圍

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著法定的、無條件的扶養和贍養的義務關係。在被繼承人死亡時,享有法定的繼承權。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可以由當事人宣告放棄或因有下列行為之一依法剝奪而喪失: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二)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均等繼承的特殊情形

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開始時,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繼承份額。但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還要特殊的規定。

1、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喪偶的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並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

2、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的關係,視為養父母與養子女的關係,可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3、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的遺產,不影響繼承其生父母的遺產的繼承權,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的遺產,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二、繼承人有哪些權利

根據繼承的進行,根據法律規定或遺囑認定,繼承人主要有以下權利或義務:

1、繼承人有接受繼承和放棄繼承的權利。繼承人是否接受繼承是法律賦予的權利,而非其義務。

2、繼承人有取得遺產的權利。沒有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自繼承開始便可已取得已死亡的被繼承人的財產(遺產)。

3、繼承有請求分割遺產的權利。遺產被幾個繼承人同時繼承時,如經其中某一繼承人的請求,那麼可以將遺產予以分割。當然,分割遺產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

4、繼承人有管理遺產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那些實際佔有遺產的繼承人,在遺產分割以前應認真管理遺產。

5、執行遺囑的權利義務。

關於法律中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範圍,主要就是指死者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這些人的繼承權是均等的,但要是有特殊情況的話,則有可能做出特殊的處理,會對其中一些繼承人多分或少分一些遺產。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淄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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