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同所有怎麼立遺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一、房屋共同所有怎麼立遺囑

房屋共同所有怎麼立遺囑

自書夫妻共同房產遺囑,應在有見證人見證情況下,且見證人不能與房產有利害關係。確保遺囑有效性,最好辦理公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6條的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繼承或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處分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8條規定:“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因此,配偶中一方將夫妻共有財產贈給子女和朋友,如未經另一方同意,該配偶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遺囑應認定部分無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26條的規定,對該遺囑所涉及的共有財產,應分出一半歸配偶所有,其餘一半由遺囑指定的繼承人繼承。如果立遺囑的被繼承人的配偶先於立遺囑的被繼承人死亡的,對立遺囑的被繼承人的配偶的財產應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遺囑中擅自處分應屬配偶的財產的部分應認定無效。

二、遺囑範本應該怎麼寫

立遺囑人:,男,××歲,××省××人,住本市××街××巷×號,身份證號碼。

我近來病情又轉重,我的生活全靠我的妻子××照料。長期以來我與妻子××感情甚篤,對於她的悉心照顧我十分感激。我決定,在我去世以後,我個人全部財產,包括房產、個人存款、對外投資和債權、個人生活用品等,都由妻子××一人繼承所有,其他繼承人不繼承我的財產。我的後事,也煩妻子××負責料理。

特此遣囑為證。

立遺囑人:(簽名蓋章)

證明人:××(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代書人:××(簽名蓋章)

20××年×月×日

在設立遺囑時,應對自身的遺囑財產範圍、時間、繼承人和身份資訊進行書寫,確保自身的意願進行書寫的。書寫後,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公證,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沒有損害他人和國家的利益時,可以辦理這類遺囑的繼承。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