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律師解答
行政賠償訴訟適用調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雙方當事人之間作協商、調和工作,促使雙方相互諒解,以達成賠償協議。受害人和賠償義務機關達成協議,應當製作行政賠償調解書。行政賠償調解書應當寫明賠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具有請求資格;(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受損害的事實根據;(4)加害行為為具體行政行為的,該行...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人提出賠償請求,根據受到的不同損害,可以同時提出數項賠償要求。此外,賠償請求人提出賠償申請,除符合《國家賠償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提供以下相關的法律...
行政賠償,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害,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制度。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
需要補償。我國《民法典》規定,因為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緊急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用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徵用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使用後,應當返還被徵用人。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徵用或...
行政賠償程式及如下:1、申請賠償與受理立案:政策法規處為我局機關行政賠償案件的受理機構,負責對賠償請求進行初步審查並決定是否立案。請求賠償應由請求人填寫《行政賠償申請登記表》。2、審查3、行政賠償案件的辦理4、...
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行...
當事人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或者因具體行政行為和與行使行政職權有關的其他行為侵權造成損害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立案,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合併審理,也可以單獨審理。【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中可以要求賠償。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或者無效的,可以同時判決責令被告採取補救措施;給原告造成損失的,依法判決被告承擔賠償責任。《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六條...
依協議的規定,補貼是指由一締約方境內的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提供並由此而授予各種利益的財政資助、措施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收入或價格支援。這一定義表述了補貼的如下特徵:(1)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為。此處的政府不僅包括一般...
(1)適格的當事人。行政賠償訴訟的原告必須是認為其合法權益遭受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並造成損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2)正當的起訴理由。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理由必須是認為其合法權益遭受國家行政...
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應當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賠償為前置條件,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賠償請求時效為2年,即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內有權向行政機關申請賠償。如果行政機關在法定期限內(一般為兩個月)...
行政賠償義務機關是指依法履行賠償義務、受理賠償請求、交付賠償費用、參加賠償訴訟程式的行政機關。行政賠償義務機關按照不同情況有所不同。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
行政訴訟期限是六個月,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時效為兩年,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違法之日起計算,但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時效中止。從中...
行政賠償的時效,是指賠償請求人行使賠償請求權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內,如果賠償請求人不行使請求權,就喪失了得到行政賠償的權利。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
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以及第三十五條,有本法第三條或者第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範圍...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41條和第67條和《國家賠償法》第9條和第13條的規定,行政賠償請求人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應當具備如下條件:(1)原告是行政侵權行為的受害人。作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可以作為...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毆打...
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無論賠償義務機關在什麼時間作出賠償規定,起訴期限的起算點均為賠償請求人向賠償義務機關遞交賠償申請之日,期限為3個月。《國家賠償法》第十四條...
在行政訴訟中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不論刑事案件還是其他行政訴訟案件,只要出現差錯,並且為受害者帶來了各方面的損失,就是可以申請國家賠償金的,但是要經過多方面的調查,滿足很多要求才可以申請國家賠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
不需要,行政訴訟法規定因行政行為受到權益侵害,可以選擇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訴訟可以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提起賠償請求。在訴訟過程中由行政行為人舉證證明自己的行政行為不違法,由你舉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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