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東西可以作質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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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東西可以作質押物
律師解析:可以作質押物的東西有:
1、動產質押。動產質押物主要包括:易變現、易保值、易保管,出質人享有的,並且可以流通,轉讓的所有權或依法處分權。
2、金錢質押。就是以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錢質押。
3、權利質押。包括匯票、本票、存單;國債、金融債券、大企業債券;股份、股票等。法律依據:《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股票質押貸款,是指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作質押,從商業銀行獲得資金的一種貸款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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