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範圍變更決議書包括什麼內容?
如果我們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活動後,發現我們經營的範圍並不能夠符合市場的需要,這個時候可能我們就想要變更公司的經營範圍,在開股東會時就需要作出經營範圍變更協議書。但是你知道一個完整的經營範圍變更決議書包括什麼內容?下面本站的小編將為您仔細分析上述問題。
公司經營範圍變更股東會決議
會議時間: 年 月 日
會議地點:
會議性質: 年第 次 定期 / 臨時 股東會
會議通知時間: 年 月 日(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通知方式:書面通知 / 電話通知 / ……
到會股東情況:應到股東 人、實到 人、棄權 人。
會議主持人:(一般應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或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會議決議:
一、同意變更公司名稱,由 變更為 。
二、同意變更公司住所,由 搬遷至 。
三、同意變更公司經營範圍,由 變更為 。(增加 /減少 經營專案)。
四、同意延長營業期限,由 年 月 日延長至 年 月 日。
五、同意增加/減少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 萬元,即從 萬元增加/減少至 萬元;其中 於 年 月 日以 方式增加/減少 萬元人民幣, 於 年 月 日以方式增加/減少 萬元人民幣,……;
增加/減少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後,公司股東及出資情況為:
(股東名稱/姓名) 萬元 %
(股東名稱/姓名) 萬元 %
……
(注:若減少註冊資本,還應在股東會決議中明確說明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並承諾全體股東對公司減資前的債務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六、同意 轉讓公司 % 的股權(人民幣 萬元)給 ;
同意 轉讓公司 % 的股權(人民幣 萬元)給 ;
……; 自願放棄優先購買權;
股權轉讓後,公司股東及出資情況為:
(股東名稱/姓名) 萬元 %
(股東名稱/姓名) 萬元 %
……
七、同意免去 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經理職務;
免去 監事職務;
選舉/委派/聘任 擔任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經理職務;
選舉/委派/聘任 擔任公司監事職務。
(同意解散原董事會,免去 、 董事職務;重新選舉/委派/聘任 、 擔任公司董事;同意解散原監事會,免去 、 監事職務;重新選舉/委派/聘任 、 擔任公司監事;確認 為新的職工代表監事)。
八、因股東名稱/姓名已由 更改為 ,同意相應更改股東名稱/姓名。
九、因股權轉讓後,同意變更公司型別,由 變更為 。
十、同意就上述變更事項修改公司章程。
經討論,對以上決議的表決結果為:
1、持反對意見的股東共 人,佔 %表決權;
2、棄權股東共 人,佔 %表決權;
3、持贊同意見的股東共 人,佔 %表決權;通過上述決議符合《公司法》及章程的有關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加蓋公章)
(出席會議的新、舊股東簽名蓋章)
法人股東(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自然人股東(簽字)
若董事長/執行董事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應按公司章程或《公司法》的規定附上指定他人主持的委派書。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一個完整的經營範圍變更決議書應該包括股東會時間、出席股東人數以及具體的變更範圍的說明。另外,公司在變更經營範圍時,是需要到當地的註冊登記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不然無法完成公司經營範圍的變更。但是每個地方的規定是不同的,而且需要的申請材料也是不同的。如果您還存在疑問的話,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荊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