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還沒到期想退房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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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房合同還沒到期想退房怎麼辦?

租房合同還沒到期想退房怎麼辦?

如果合同中規定了租賃期限,同時沒有對提前退租問題作出特別規定的話,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種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承租人提前退租,應當在合理的期限以前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能找到新的房客。合理期限是多長,法律上沒有規定,要根據具體情況和合同的約定來定,通常是一個月。承租人提前退租,首先應當和出租人達成解除租賃合同的協協議,然後和出租人約定時間檢查出租房屋。如果承租人對房屋有所損壞,應當進行賠償。一般來說,中途退房的違約,都是以收取違約金的方式來處理的,至於違約金的多少,法律並沒有對這一具體問題作出相應的細緻的規定,違約金的多少,一般還是根據雙方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來確定的。

二、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型別有哪些?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糾紛。

這類糾紛是目前房屋租賃糾紛的主要表現形式。企業和個人租賃房屋進行生產、經營、辦公,因經濟效益發生負增長,隨之發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賃糾紛;個別住宅出租屋也存在這個情況。

出現拖欠租金糾紛後大致會出現三種處理方法:

(1)租賃雙方協商一致,要麼承租人及時付清租金,要麼出租人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賃合同的其他方面。

(2)在解決拖欠租金問題的同時,租賃雙方還就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問題一併解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3)解除租賃合同。對已失去繼續履行合同基礎的租賃關係,或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訴而終止。

2、不簽訂書面合同,或合同不規範,主要內容不完備,雙方權利義務不明確而發生租賃糾紛。

3、損害賠償糾紛。

房屋租賃關係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係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房屋損壞賠償、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權益賠償、承租人擅自對房屋所作的裝修如何賠償等。

4、房屋租賃期間出售的優先權糾紛。

在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但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在相同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該房產的權利。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裡面會約定一個租賃期限,在未到期之前,如果租客想提前退租,應當和房東協商,說明退租的原因,在無不可抗力情況下,提前退租是合同違約,租客要承擔違約責任,在實踐中房東往往扣留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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