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簡訊侵犯了消費者什麼權利?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1W

一、垃圾簡訊侵犯了消費者什麼權利?

垃圾簡訊侵犯了消費者什麼權利?

侵犯消費者自由選擇權的行為;對於垃圾簡訊的傳送者來說,向消費者傳送資訊無非是為其五花八門的服務專案做宣傳,然而消費者往往是不希望接收不需要的服務專案和不希望與之進行通訊的,消費者本身有接受某項服務或拒絕某項服務的選擇權和自由,有和特定主體通訊或拒絕與之通訊的選擇權和自由,此種權利不容侵犯。

二、對於垃圾選簡訊侵權,還會侵犯的其它權利有哪些?

1、涉嫌侵犯他人安寧權。垃圾簡訊的特點就是騷擾他人,影響他人生活的安寧。儘管這種行為並沒有造成財產上的、或者人身上的損害,但是它造成了受害人的精神損害,也就是人格利益的損害或者人格權的損害,因此,符合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2、涉嫌侵犯他人通訊自由權。對於垃圾簡訊及其傳送者來說,終端使用者往往是不希望接收和不希望與之進行通訊的,因此,傳送垃圾簡訊的行為應該屬於侵犯他人通訊自由的行為。

3、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個人資訊作為隱私權的一部分,是公民人格權的一個方面,出賣他人資料和電話都是侵犯他人隱私權的違法行為

4、涉嫌侵犯個人資訊保護權。《個人資訊保護法》專家建議稿中,個人的手機號碼、家庭住址、醫藥檔案、職業情況等等,都在保護範圍之內。不論是名片店私自將客戶的名片留底、單位亂扔應聘者的簡歷,還是醫院管理不善導致病人病歷洩露等,都屬違法,將被追究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或是刑事責任。

5、涉嫌侵犯他人消費自由權。未經同意擅自向他人傳送垃圾簡訊的行為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上的強迫接受服務行為。

綜合上面所說的,垃圾簡訊就是沒有經過手機使用者的同意而接受的短消信,對於傳送對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違法的行為,從而就會按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利來進行處理,對於消費者是有權利而拒絕任何簡訊的傳送,如果強行的實施必然就會承擔相應的後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