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戶口轉出需要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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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制度是我國比較特殊的一種制度,國家為了更好地管理人口的流動方向。因此,對於戶口的轉出與轉入都有一整套流程,只有當有轉移戶口的公民根據要求提交相應的材料並且稽核通過之後才能完成戶口的遷移。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總結了成都市戶口轉出的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成都市戶口轉出需要哪些手續?

一、成都市戶口轉出手續

辦理成都戶口所需戶口遷移手續按下面步驟辦理公民遷入(準遷)戶口手續:

第一步,應分清不同型別分別準備所列不同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準遷手續。

第二步,當事人可持《戶口準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戶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第三步,當事人持戶口準遷證(第三聯)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1、“三投靠”人員

“三投靠”人員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員。“三投靠”人員須憑以下手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準遷手續。

夫妻相互投靠的,須憑《結婚證》、投靠方的戶籍證明及被投靠方的單位接收證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須憑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子女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相關父母、子女之間關係的證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須憑子女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父母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子女的出生證明材料。上述三項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直接發給《戶口準遷證》。

2、工作調動人員

幹部、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遷移戶口的,可憑組織、人事、勞動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通知和遷入單位的戶口接收證明,到遷入單位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發給《戶口準遷證》。

3、購買房屋並具備穩定生活來源的人員

凡在市區購買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擁有房產同時具備穩定性生活來源,要求遷移戶口的,憑《房產證》,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群同意接收入戶的證明材料以及生活來源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單位核章的工資單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經分局稽核,報市局戶政科審批後發給《戶口準遷證》。

二、需備材料

1、授權委託書:(成都人事代理網上下載)

2、入戶人員(或)、入戶人員(原件和影印件)

3、親屬關係證明(不能反映親屬關係的提供)(原件和影印件)

4、入住證明或門牌號證明

5、房屋產權證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一次性繳款憑據或按揭合同、連續6個月以上的按揭銀行交款憑據(原件和影印件)、房屋資訊摘要

前置條件:在我市中心城區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並且實際居住的市外人員,可申請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且遷入人員不低於上年度我市城鎮家庭(28平米/人)水平。

綜上所述,成都市戶口轉出的流程比較複雜,首先需要準備好相應的材料辦理準遷證,然後憑藉準遷證到原居住地的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辦理遷出戶口的前提是在外地又可以遷入戶口的住所地。對於這方面如果還有疑問,請您諮詢本站的律師們,他們會給您更為詳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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