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 - 深圳戶口轉東莞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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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到東莞手續如下:
1、在東莞入戶當地社群辦事處領取計劃生育表。同時申請戶口轉入(一張表);
2、回到增城市當地的村,鎮,市,的生育計劃中心做好婦檢加蓋單位公章;
3、做好後就回到東莞入戶的生育計劃中心蓋章;
4、做好後就去區(鎮)生育計劃中心蓋章;
5、回到東莞當地去交表;
6、回增城申請戶口轉出;
7、到區公安局辦理戶口轉入(帶上之前蓋好章的表和同意戶口轉移表)。
收費:《準遷證》工本費4元/張,《戶口遷移證》工本費4元/張。
二、藍印戶口轉常住戶口的轉戶要求是什麼?
藍印戶口不是常住戶口,取得藍印戶口者,每年須進行年檢,不符合年檢的,公安局給予登出。而藍印戶口在轉為常住戶口前,原所在地常住戶口並不登出。
因投資或者購房取得藍印戶口3年以上、或者因被單位聘用取得藍印戶口5年以上,且有固定合法住所的,可以按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申請常住戶口。經批准取得常住戶口的應當按規定繳納城市建設費。
1、到所購房的發展商處領取藍轉常申請表。
2、填申請表並附上藍印戶口本、房產證、購房藍印戶口轉常住戶口計劃生育查驗合格證明書,送到發展商處,由發展商將申請資料統一送到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藍印戶口辦公室。
3、收到缺補材料的通知,需到發展商處將材料補齊。
4、材料齊全由發展商通知申請人到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建設辦公點繳納城市增容費。
5、將交費發票交到藍印戶口辦公室。
6、收到批准通知後,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藍印戶口辦公室取準遷證。
獲得藍印戶口三年以上,且有固定居住地的,可以申請常住戶口。藍印戶口並不是居民常住戶口,取得藍印戶口的人,必須每年進行年檢,不參加年檢的,公安局可以予以登出。在公民的藍印戶口轉為常住戶口之前,原戶籍所在地的常住戶口並不能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