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支付違約金而拒絕履行合同 - 這種做法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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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支付違約金而拒絕履行合同,這種做法可行嗎

隨著合同在日常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經常會有人會問,我不想履行合同了,支付了違約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接下來由本站的小編為大家解答一下想用支付違約金而拒絕履行合同,這樣的做法可行嗎?

一、關於合同解除

1、單方解除和協議解除

(1)單方解除,是指解除權人行使解除權將合同解除的行為。它不必經過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權人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對方,或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向對方主張,即可發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2)協議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同意將合同解除的行為(《合同法》第93條第1款)它不以解除權的存在為必要,解除行為也不是解除權的行使。中國法律把協議解除作為合同解除的一種型別加以規定,理論解釋也不認為協議解除與合同解除全異其性質,而是認為仍具有與一般解除相同的屬性,但也有其特點,如解除的條件為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並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解除行為是當事人的合意行為等。

想用支付違約金而拒絕履行合同,這種做法可行嗎 第2張

2、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

(1)法定解除,是指合同解除的條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規定者。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適用於所有合同的條件為解除條件,有的則僅以適用於特定合同的條件為解除條件。前者為一般法定解除,後者稱為特別法定解除。中國法律普遍承認法定解除,不但有關於一般法定解除的規定,而且有關於特別法定解除的規定。

(2)約定解除,是指當事人以合同形式,約定為一方或雙方保留解除權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權的合意,稱之為解約條款。解除權可以保留給當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給當事人雙方。保留解除權,可以在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約定,也可以在以後另訂立保留解除權的合同。

二、是否可以支付違約金而不再繼續履行合同

1、合同繼續履行不存在現實困難的,應當繼續履行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其中《合同法》107條就將強制履行作為一種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加以規定,只有合同繼續履行才能實現當事人簽訂合同的目的,因此,雙方就合同是否履行存在爭議的,原則上應當繼續履行。

承擔違約責任後,是否還要繼續履行或採取補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協商確定。但是,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如果非違約方提出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的,則違約方應在支付違約金之後,繼續履行合同。

2、有兩種例外情況,可以不予強制履行而解除合同

(1)根據《合同法》93條,合同約定當事人享有解除權的,如合同中有關解約定金的約定,當事人可以以承擔定金處罰為代價解除合同。

(2)根據《合同法》110條,法律上或事實上不能履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債權人在合同期限內未要求履行等情形的,可以不予繼續履行。

想用支付違約金而拒絕履行合同,這種做法可行嗎 第3張

通過本站小編以上對於合同解除和是否可以支付違約金而不再繼續履行合同的基本介紹,想用支付違約金而拒絕履行合同,非違約方提出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的,則違約方應在支付違約金之後,繼續履行合同。只有再原合同履行不能或者履行費用過高等情況下,才存在不繼續履行原合同的可能。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隨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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