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要在合同上編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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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方都要在合同上編號嗎?

雙方都要在合同上編號嗎?

並不是雙方都要在合同上編號,如果確實需要編號,編號通常是在合同的大標題上方或下方,並在合同編號數字的前面寫上“合同編號”的字樣。合同編號的標示方式沒有明確規定,手寫、列印、貼上均可,只要簽訂合同的雙方沒有異議就行。如果不是與合同其他內容一起列印的原文編號,建議在簽訂合同時,最好由雙方在編號上加蓋手印的方式對編號進行確認。

二、屬於合同內容一般條款的有哪些

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合同應當具備的條款。它決定著合同的型別,確定著當事人各方權利和義務,處於相當重要的地位。在有些情況下,欠缺主要條款,合同即不成立。主要條款包括:

1、標的

標的是合同權利義務指向的物件。

2、質量和數量

標的的質量和數量是確定合同標的具體條件,是這一標的區別於同類另一標的具體特徵。

3、價款或酬金

價款和酬金是有償合同的主要條款。價款是取得標的物所應支付的代價,酬金是獲得服務所應支付的代價。

4、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直接關係到合同義務完成的時間,涉及當事人的利益,也是確定違約與否的因素之一。

5、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促使當事人履行債務,使守約方免受或少受損失的法律措施,對當事人的利益關係重大,合同對此應予明確。

6、解決爭議的方法

一旦合同訂立,如在履行中產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仲裁,或者訴訟解決其爭議,有利於合同爭議儘快解決,並最終從程式上保障當事人的實體性權益。

編號並不屬於合同的必要條款,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的合同都是沒有編號的。即使是那些需要編號的合同,也只一方進行編號即可。只要合同內容合法,也沒有侵犯到第三方的權益,且各方當事人自願簽約,那麼該護體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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