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 行政處罰應在多長時間提出複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5W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複議法》第九條 多長時間 行政複議 複議 行政處罰 行政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