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土地證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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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土地證的流程是什麼?
流程如下:
1、土地登記申請;
2、地籍調查;
3、權屬稽核,各級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檔案,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有效證明檔案;
4、註冊登記;
5、核發或者更換、登出土地證書;
6、材料齊全,經地籍調查、權屬稽核符合發證標準條件的:初始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土地其他權利登記及變更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完成。
二、相關規定:《土地登記辦法》
1、根據《土地登記辦法》規定,首先需要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提供相關材料後,報有管轄權的國土資源部門就可以辦理,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
2、名稱變更需提交土地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原《土地使用證》以及名稱、地址依法變更的證明材料。自然人變更名稱的,應提供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土地證時,要新的產權證下來了才能辦理需要的資料有:原土地使用證(原件)、新產權證原件及影印件,身份證、房屋買賣合同(影印件)、房屋契稅、出讓金髮票(影印件)、身份證或戶口本(影印件)、宗地圖等。
綜上,可知變更土地證的流程和土地證更名流程為:1、土地登記申請;2、地籍調查;3、權屬稽核;4、註冊登記;5、更換和登出土地證書;6、發證。並且土地權利保護是有明確規定,依法登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抵押權、地役權都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人都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