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連帶之債它有何效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1W

一、什麼是連帶之債它有何效力?

什麼是連帶之債它有何效力?

連帶之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債權人或債務人,對外享有連帶債權或負有連帶債務的債。在連帶之債中,多數債權人中的任何一個人都有要求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的權利,這種連帶關係稱之為連帶債權;多數債務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這種連帶關係稱之為連帶債務。

二、連帶之債的效力有什麼?

1、連帶之債的外部效力

在連帶債權的情況下,各債權人均有權向債務人請求全部給付,債務人也有權向任何一個債權人主動履行義務,一個債權人受領了債務人的全部給付,其他債權人的債權即歸於消滅。在連帶債務的情況下,每一個債務人均負有向債權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義務,債權人有權要求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履行債務,被請求的債務人不得以存在其他債務人為由拒絕給付,也不得以債權人所為的請求超過其應分擔份額而為抗辯。連帶債務因債務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履行全部給付而消滅,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不再承擔給付義務。在連帶債務全部清償之前,全部債務人對未履行部分仍負連帶義務。

2、連帶之債的內部效力

連帶之債的內部效力,是指連帶債權人之間或者連帶債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連帶之債的效力,又可分為連帶債權的內部效力和連帶債務的內部效力。在連帶債務中,當一個債務人履行債務超過他應承擔的債務份額時,其對其他債務人享有求償權。連帶債權中,連帶債權人的內部關係基本上同於連帶債務人之間的內部關係。享有連帶債權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利要求債務人履行一部或者全部義務,當然債權人也可以不行使自己的權利。某一債權人受領全部給付或者受領部分給付超過自己應享有份額的部分,應按債權人之間確定的債權比例交還其他債權人,其他債權人也有權利要求受領給付的債權人予以返還。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條【連帶之債】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

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只要在同一個債務關係中存在著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債權或者債務人並且他們同時享有連帶債權,這種債務就是連帶之債。連帶之債的債務人,不管有多少個,但是他們之中的每一個都是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責任與義務的。只要債權人找到其中一個,不管是誰,都必須要進行全部的償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