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行政事业单位病假工资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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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行政事业单位病假工资工龄
长沙行政事业型单位的最低工资标准
只找到这个,见谅,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城区(含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5元/小时;四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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