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後一年交強險還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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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發生後一年交強險還賠償嗎

事故發生後一年交強險還賠償嗎

根據現行民法第136條的相關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但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相關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我國法律目前未對交通事故受害人向保險公司請求交強險賠償的訴訟時效規定,所以對受害人行使該項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應該適用《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定,也就是説,時效為二年。

二、交強險到底能賠多少錢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三、交強險賠償範圍是怎樣?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注意: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關於交強險的索賠事先,我國法律中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而一般情況下也就適用《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定,索賠的時效為二年。因此要是事故發生僅僅一年的話,那麼此時只要在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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