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詐騙和普通詐騙哪個罪重?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一、保險詐騙和普通詐騙哪個罪重?
保險詐騙罪是定向的詐騙,沒有詐騙罪侵害的範圍廣,危害也沒有詐騙罪重,就是數再大也沒有詐騙所能夠詐騙的數額巨大,保險詐騙罪也不好實施,因為保險是很專業的,而詐騙是很常見的,對象的不特定性,保險詐騙罪是詐騙罪裏的一個分支,按罪行法定就得按保險詐騙罪處罰,但是也有數罪併罰的時候。
二、保險詐騙罪是如何處罰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198條的規定,犯保險詐騙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保險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卜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保險詐騙罪的構成特徵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體既包括國家對金融的管理秩序,又包括公私財產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各種欺詐手段騙取了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
4、主觀方面是故意。
四、保險詐騙罪的追訴標準
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2、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保險詐騙罪進行處罰需要根據情節是否嚴重做出不同的保險詐騙的處罰,保險詐騙罪還可以進行追訴,追訴的標準包括個人進行保險詐騙金額一萬元以上或者單位保險詐騙金額在五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