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痕險和交強險一起報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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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劃痕險和交強險一起報銷嗎?

劃痕險和交強險一起報銷嗎?

1、當發生如盜搶,自燃,玻璃單獨破碎等情況時,就要用商業險來理賠。

2、當發生單方事故時,自身車輛有損失或人員受傷時,會動用商業險來理賠。

3、當發生雙方事故時,責任方理賠的金額超過交強險的保額,就會動用商業險的保額。

當發生沒有涉及到別人的事故時,自己賠自己,就只需要走商業險裏面的車損險賠付自己的車輛維修費用,如果涉及到本車車內人員受傷走駕駛員和乘客座位險進行賠付,不需要交強險賠,當發生涉及到別人的事故時,先走交強險賠付,交強險的額度比較低,賠不夠的再走商業險賠付。

二、交強險賠償範圍

相對於商業三者險20多條免責條款,交強險的免責為“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損失”、“被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訴訟費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範圍要大許多。而且,無論事故中被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都予以賠償,並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

三、賠償程序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繫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22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户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四、免責不賠範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我國交通法規中明確規定了,任何的車主都要為車輛購買交強險,繳納交強險的目的也是為了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可以減輕雙方的損失程度,那麼在購買保險時,不僅可以購買交強險,車主也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為車輛購買其他的商業保險,比如第三者責任險、劃痕險、玻璃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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