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不同險的不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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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交強險是每一位購車者都必須購買的保險,大家對它承擔的責任也比較熟悉。但是,還有其他與汽車相關的保險,這些保險所承擔的責任又是如何的呢?本站來告訴您汽車保險不同險所承擔的不同責任,這將幫助您如何購買保險最經濟實惠。

汽車保險不同險的不同責任

1、車輛損失險:負責賠償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險車輛自身的損失。

2、第三者責任險:負責保險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

3、全車盜搶險: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因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車輛的全部損失,以及其間由於車輛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所造成的損失。

4、車上責任險:負責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和車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其中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就是過去的司機乘客意外傷害保險。

5、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承擔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所載貨物從車上掉下來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而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

6、風檔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在停放或使用過程中,其他部分沒有損壞,僅風檔玻璃單獨破碎,風檔玻璃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賠償。

7、車輛停駛損失險: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範圍內的保險事故,造成車身損毀,致使車輛停駛而產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按規定進行賠償。

8、自燃損失險:車輛因電路、線路、供油系統發生以及因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這些損失由本險種負責賠償。

9、新增加設備損失險: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範圍內的保險事故,造成車上新增設備的直接損毀,由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未投保本險種,新增加的設備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10、不計免賠特約險:辦理了本保險的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或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事故造成賠償,對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免賠金額,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也就是説,辦了本保險後,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險方面的損失,全部由保險公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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