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就診報銷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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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就診報銷流程是什麼?

一、社保卡就診報銷流程是什麼?

1、醫療保險,不論是城鎮職工醫療還是城鎮居民醫療,首先需要按當地醫療保險機構批點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住院治療。

2、如果需要去其他醫療機構進行治療,需要到當地社區醫院或者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或者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證明。

3、如果是在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在出院結賬的時候,醫院會自動扣除醫療保險報銷的部分。

4、在當地醫保定點治療但是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療、化療之類的,在醫院沒有報銷的,可以帶着醫院出具的正式發票、醫療診斷書、用藥詳單、社會保障卡或醫療卡到當地行政服務中心醫保窗口進行報銷。

5、如果是在其他醫療機構進行治療的,有轉診證明的,在出院之後,或者沒出院必須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療發票、醫院診斷書、住院證明、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用藥詳單、病歷等到户口(醫保)所在地的醫保窗口進行報銷。

6、如果沒有轉診證明或者是直接在異地就醫的(有時候情況緊急或者距離太遠無法及時出具轉診證明),這種情況,需要到居住地的社區出具居住證明,比如説是租住在這裏的,還是和兒女一起住等等。報銷時帶着步驟5的所有材料,加上居住證明即可。

二、社保醫療保險是什麼?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由僱主和個人按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僱員醫療費用的一種醫療保險制度。

社會醫療保險指勞動者患病時,社會保險機構對其所需要的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貼或報銷,使勞動者恢復健康和勞動能力,儘快投入社會再生產過程。社會醫療保險屬於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辦,政府會藉助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強制實行以及進行組織管理。

二、社會醫療保險賠付辦法

統籌基金設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第一次住院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為1000元;年度內多次住院的,累計起付標準為1500元。起付標準以下的住院醫療費由個人承擔,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住院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

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以上至10000元部分,統籌基金支付0.8;

住院醫療費10000元以上至25000元部分,統籌基金支付0.82;

住院醫療費25000元以上至50000元部分,統籌基金支付0.83。

退休人員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每段增加5個百分點。按規定列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用,年度內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1000元,起付標準以上的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家人或者是親戚朋友需要報銷醫保的情況,應當注意並且瞭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從而能更好的進行報銷,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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