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鄉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成都城鄉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1、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準。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2、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範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當地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3、政府補貼。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二)成都城鄉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1、年滿60週歲及以上的城鄉居民,2016年一次性繳納15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的5個檔次分別為9670元、19341元、29011元、38682元、48352元。按參保時60週歲預測,月領取養老金(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80元)分別為190元、300元、420元、530元、640元。

2、年滿16週歲不滿60週歲的城鄉居民,2016年度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的5個檔次分別為644.64元(個人繳納537.24元、政府補貼107.4元)、1289.4元(個人繳納1074.48元、政府補貼214.92元)、1934.04元(個人繳納1611.72元、政府補貼322.32元)、2578.8元(個人繳納2148.96元、政府補貼429.84元)、3223.44元(個人繳納2686.2元、政府補貼537.24元)。

通過對於城鄉養老保險的介紹,大家對於養老保險有了一些瞭解,成都城鄉養老保險在上文中給出了明確的列舉,特別是最新的成都城鄉養老保險,分別都是五個檔位的,60歲以上的可以一次性繳納然後領取保險金,16歲及60歲的按年度來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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