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殘疾判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一、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殘疾判多久

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殘疾判多久

故意傷害他人,手段殘忍,致人嚴重殘疾,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打架傷人是故意傷害嗎

打架致他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

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

(1)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本罪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衞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

(2)本罪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自傷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特殊情況下可能構成其他罪,如軍人戰時為逃避軍事義務自傷身體的,應按照刑法第434條的規定,以戰時自傷罪論處。

2、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於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

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本罪。至於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的規定為準。

3、本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本罪。

4、對於刑法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本罪論處。

故意傷害要是僅僅是一般的毆打行為或者只是造成了輕微傷的,則不應該認定為這裏的故意傷害罪。法律中要求,能夠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傷害程度,只是三種,即輕傷、重傷以及死亡。而對於造成重傷或者死亡的損害結果,法律中規定,只要行為人年齡達到了14週歲的,那麼就可以構成本罪。

熱門標籤